中華海峽兩岸牛樟芝產業發展協會/高雄牛樟菇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廣東醫學醫術臨床實踐繼續學府
1.新春國家新規:中醫診所放開
2016年2月22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認真貫徹執行。
2.明確重點發展任務
《綱要》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中醫藥發展的重點任務:
一要切實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促進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發展,放寬中醫藥服務准入,推動“互聯網+”中醫醫療。
二要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加快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服務能力,促進中醫藥與健康養老、旅遊產業等融合發展。
三要全面做好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加強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技術挖掘,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
四要著力推進中醫藥創新,加強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的聯合攻關,推動重大中藥新藥創制取得新進展。
五要全面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利用,推進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促進中藥工業轉型升級,構建現代中藥材流通體系。
六要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七要積極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加強對外交流合作,擴大中醫藥國際貿易。
3.放寬中醫藥服務准入
改革中醫醫療執業人員資格准入、執業範圍和執業管理制度,根據執業技能探索實行分類管理,對舉辦中醫診所的,將依法實施備案製管理。
改革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資格准入制度,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中醫診所。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中醫醫療機構,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髮展規劃不作佈局限制,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
保證社會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准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4.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加快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
研究制定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實現集團化發展或連鎖化經營。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為群眾提供中醫健康諮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於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中醫醫院、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調理和藥膳等技術支持。
提升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能力。
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生保健機構走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鄉村和家庭,推廣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易於掌握的理療、推拿等中醫養生保健技術與方法。
鼓勵中醫藥機構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現代科學技術,研發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加快中醫治未病技術體係與產業體系建設。推廣融入中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5.紮實推進中醫藥繼承
加強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
實施中醫藥傳承工程,全面系統繼承歷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說,全面系統繼承當代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總結中醫優勢病種臨床基本診療規律。
將中醫古籍文獻的整理納入國家中華典籍整理工程,開展中醫古籍文獻資源普查,搶救瀕臨失傳的珍稀與珍貴古籍文獻,推動中醫古籍數字化,編撰出版《中華醫藏》,加強海外中醫古籍影印和回歸工作。
加強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技術挖掘。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保護名錄和保護製度。
加強中醫臨床診療技術、養生保健技術、康復技術篩選,完善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技術操作規範。
加強對傳統製藥、鑑定、炮製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繼承應用。開展對中醫藥民間特色診療技術的調查、挖掘整理、研究評價及推廣應用。加強對中醫藥百年老字號的保護。
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將師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
鼓勵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製度化。建立傳統中醫師管理制度。
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