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論樟芝-01

自2015年9月14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臺灣地區產中藥材輸入受理審批實施方案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支援福建省食品藥品審評審批工作的復函》(食藥監函〔2014〕292號)及《關於福建省涉台審評審批事項的批復》(食藥監外函〔2015〕78號)精神,為做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總局)委託的臺灣地區產中藥材輸入受理審批工作。

  已明確公告來灣牛樟芝就口大陸地區的檢疫檢驗及進口辦法。目前,經中華海峽兩岸牛樟芝產業發展協會整合,已有10家台灣牛樟芝業者經篩選符合制定行業標準的條件,作為第一批制定行業標準的廠商,行業標準制定現已進入檢驗階段,預計明年初即可出台。

  可是,現在還有多廠商不相信這個政策,到處利用關係想自行申辦。本人曾多次呼籲本政策的執行是公開的,只要符合條件的廠商都能參與。但是台灣廠商不知道是何心態,卻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反而四處唱反調,讓大陸的主管單位為此事甚表反感。想想,一個好的政策卻在台灣業者的糾葛中造成負面的影響,若對牛樟芝進口大陸的政策有所影響的話那就是業者的損失,相信這並非業者樂見的結果。

  目前,仍有業者利用非法的管道在進口或經營牛樟芝相關產品,深深的建議,別把這條路走絕了,台灣難得再出現有像牛樟芝這樣優良的生技產品,別為一己之私把它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