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峽兩岸牛樟芝產業發展協會/高雄牛樟菇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本站訊】自台灣衛福部公布「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於105年7月11日正式執行後,已有許多業者依管理辦法送院備查,惟衛福部食藥署表明不會公告已完成備查名單,這個方案已嚴重損害消費者對牛樟芝產品『 知』的權益。協會多次行文與溝通都未能得到正面回應。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該署要求廠商依「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所做的一切項目(包含安全試驗、生產方式、產品總類等)均不是為廠商背書牛樟芝的效果或安全程度,所以無法公布。經本會與專家顧問商討,整理出以下重點:
1.依「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是以產品生產的原料送驗。經查,部分廠商是以成品送驗。衛福部食藥署甚至是以銷售成品公告這已明確違反公告事項第一項: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 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本項精神是以牛樟芝為原料送驗備查並非製成品。
2.衛福部食藥署應公告已備查的廠商名單,應讓消費者有知的權利,並非放任廠商自主管理,而民眾無從查核比對,這樣不只無法落實「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也會造成僅向衛福部食藥署備查不須向民眾交待的結果。政策已完全背離原意。
3.牛樟芝在台灣是以食品等級在台行銷,是不得強調療效的,許多廠商並不遵守這個原則,誇大療效,衛福部應該有相應的管理辦法才能有效管理,在市場行銷也應有專責單位監督,要不然對「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也僅限於口號。
4.由衛福部輔導建立生產履歷系統,統一監管。
5.牛樟芝行業應成立自律專責機構相互監督,以端正風氣,遵守法令。
結語
牛樟芝是台灣特有的高經濟農產項目,經國際學者專家學術論文支持者已超過500篇,大陸地區已將牛樟椴木培養子實體列為中草藥。台灣雖然將牛樟芝產品列為食品的等級,但民眾對牛樟芝的功能評價甚高。業者對牛樟芝的投入研發也不餘遺力。期待台灣政府對牛樟芝產業的支持管理能更加明確,能將讓這個產業發光發熱。雖牛樟木已列為保育類樹種,但也有業者大量投入栽種與復育牛樟木的行列,預估三年內會超過百萬棵,到時牛樟芝產業的培養基材應該不致匱乏,相信到時會再創牛樟芝產業的另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