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峽兩岸牛樟芝產業發展協會/高雄牛樟菇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修正內容 | 現行內容 | |
類 別 | 菇蕈類 | 菇蕈類 |
中文名稱 | 牛樟芝;牛樟菇;牛樟 | 樟芝;樟菇;樟菰 |
外文名稱 | - | - |
學 名 | Antrodia camphorata, Antrodia cinnamomea, Taiwanofungus camphoratus | Antrodia camphorata, Antrodia cinnamomea, Taiwanofungus camphoratus |
部 位 | 子實體、菌絲體 | 子實體、菌絲體 |
備 註 | 依據 104 年 104 年 7 月 10 日 部授食字第 1041302003 號公 告,牛樟芝食品應符合下列規 定: 1. 自 105 年 7 月 11 日起,食 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 食品業者應具備原料之詳 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 及 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 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 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2. 自 106 年 1 月 11 日起,牛 樟芝食品(以下簡稱本食 品)應依下列規定標示: (1) 於產品外包裝應以中 文加註「嬰幼兒、孕 婦、哺餵母乳者如需 食用本產品,請洽詢 醫師或醫療專業人 員」之警語字樣。 (2) 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 示原料使用部位為子 實體或菌絲體及其培 養方式。 |